Wednesday, November 08, 2006

滿目瘡痍

晴.26C

不,不只是心痛,還有心寒!

重陽登高的孝子們大概都沒有想到他們的行為會帶來這樣的後果吧?有意無意留下了火種的人,回到家後可有反思自己是不是罪魁之一?

都已經是二十一世紀了,都已經聽過了無數遍「小心山火」的提示了,為甚麼還會有這種火燒四十六小時的情況出現?!香港人呀,你們都怎麼了?

要用多少年才能讓滿山青蔥回復原貌是無可扭轉的事實;但已不能修復的是被燃燒過的瘡疤,因為薰黑的土壤裏都已經裝滿了被忽略和糟蹋的記憶了. 這幾天我每次聽到要用十年時間纔能換回翠綠的時候,我難過得都快要哭了.(哭不出來,是因為有點氣憤!)

圖片和以下資料轉錄自2006年11月4日的《蘋果日報》:

火場面積廣達460公頃,燒毀逾66,000棵林木。記者事後乘直升機從高空鳥瞰火場,一 片翠綠的樹木全被燒光,光禿的山頭焦土處處。漁護署會種植20萬樹苗,包括生長較快的台灣相思,估計10至20年才可恢復原貌。

政府飛行服務隊的直升機共向火場投擲200萬公升水彈,是歷來最多;消防處則出動280人次,帶山草草拍及水泵步行上山救火,部份火場在400米高處,消防員需由直升機空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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